资料简介:
在国外,Google 等
在国内,我国电信业务与互联网业务的融合越来越广泛、深入,主要的电信运营企业正在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电信业务与互联网业务之间的界限因此越来越模糊。我国电信运营企业拥有增值企业无可比拟的资源优势,面对电信业务与互联网业务的融合趋势,面对竞争日益白热化的国内互联网市场,我国电信运营企业应如何看待自身优势,并将之发挥到极致,从而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型目标更加靠近?
本报告将通过对几家国外互联网巨头商业模式的深入
管理学家德鲁克说:“当今企业之间的竞争,不是产品之间的竞争,而是商业模式之间的竞争。”商业模式的重要地位可见一斑。
互联网界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多种多样。本报告在综合了来自专家、学者以及企业家对互联网商业模式的见解之后,归纳出一个对商业模式的定义,即:商业模式是企业价值的核心,是包括了产品模式、用户模式、市场模式、营销模式和盈利模式在内的一个不断变化的、有机的商业运作系统,其中任何一个模式都不能分裂开来考虑。其中,盈利模式是商业模式体系中最为核心的子模式,其他几个子模式最终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盈利模式。具体来看:
产品模式是指提供哪些有价值的核心产品;
用户模式是指目标用户及其规模;
市场模式是指企业在市场中的定位,即企业在产业链中是怎样的链条关系,这决定了上下游的竞争和合作;
营销模式是指如何吸引用户,从而把产品推向更多用户,可以细分为产品营销和品牌营销;
盈利模式是指企业的收入来源,在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会有不同的盈利模式。
在变幻莫测的商业环境中,企业必须随时调整自己的商业模式。我们可以把商业模式想象成一套积木,在搭积木的游戏中尝试用新的积木来扩大策略范围,并用不同的搭配方式创造出新的盈利组合。虽然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对商业模式的理解等同于盈利模式,但商业模式实质上就是如何盈利的问题,这是任何一个企业存在的最终目的。因此,本报告将以互联网巨头的盈利模式为中心,借此展开对其商业模式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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