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员工持股会第一条 为保障本公司职工持股会有序地开展工作,维护职工持股会及其会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省国有企业内部职工持股试行办法》、《宁波市企业职工持股会试行办法》之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公司职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由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职工,依照宁波市体改委、总工会、工商局联合下发的规定程序组织设立的,是公司工会下属从事内部职工持股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公司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
第三条 职工持股会按所占有公司的股份额代表全体会员行使股东权利,职工持股会会员按所投入职工持股会的资金额享有出资者的资金受益和通过职工持股会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等权利。
职工持股会会员以其所持股份额为限对职工持股会承担有限责任,职工持股会以其全部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 设立职工持股会旨在建立职工同公司产权纽带关系,使职工的劳动者和所有者身份有机结合,提高职工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关切度和参与度,增强公司凝聚力;同时促进公司优化资本结构,实现公司资产重组,塑造多元投资主体,增强资产经营活力。最大限度地激活公司内在动力,推动公司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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