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拍卖行委托拍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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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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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保证对拍卖物拥有无争议的处分权并向乙方提供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拍卖物的详尽资料必要时乙方可随时向甲方要求提供咨询甲方不得拒绝二、甲方可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拍卖物的底价;乙方不得以低于该底价的价格进行拍卖但因此而造成不能成交的由甲方承担责任三、甲方在交付拍卖物时应向乙方指出其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拍卖物瑕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四、甲方应向乙方预付受理费元用于对拍卖物进行估价、仓储保管、运输、保验和公告、广告等项费用开支由乙方按实际开支多退少补属于《深圳市动产拍卖暂行规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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