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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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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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第一条根据《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化学危险物品和在工业生产中使用化学危险物品或以其为原料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有关的科研、设计部门和事业单位第三条本《细则》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国家标准(GB12268-)危险货物品名表中所列的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六大类中的化学危险物品放射性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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