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公开课首页 > 采购管理 > 课程详情
课程介绍 评价详情(0)
本课程名称: 深圳市8月19日-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
查看更多:采购管理公开课
我要找内训供应商
授课内容与课纲相符0低0%
讲师授课水平0低0%
服务态度0低0%
课程介绍 评价详情(0)
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通 知
各企事业单位:
《采购师国家职业标准》已经由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正式颁布施行。该标准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采购管理人员的职业培训及资格认证有了统一规范和科学依据,并已正式纳入国家考试制度这一法制轨道。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神与国家规定的“就业准入,执证上岗”的原则,逐步实行持证上岗和职业资格考试将是采购从业人员的必然趋势,为进一步配合政府大力推行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通过规范的职业培训和国家认证有效提升我国企(事)业单位采购管理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从而强化科学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实验基特举办“国家职业资格《高级采购师》认证培训工作,考试合格者,可获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高级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证书,请各企(事)业单位抓住机会认真做好相关组织工作。
培训鉴定内容
授课内容注重案例分析,突出可操作性,具体内容如下:
(一)采购市场调查、采购需求确定
(二)采购计划编制、采购计划调整
(三)供应商选择、商务洽谈、采购合同签订
(四)订单管理、货款支付、商品质量管理
(五)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
(六)采购流程规划、采购物流管理、采购成本管理、采购组织管理
(七)采购信息管理、采购管理信息化方案设计、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
培训费用
(高级)采购师:5500元/人 (二级)采购师:3800元/人。
上述费用包括:报名费、培训费、鉴定考试费、教材费、证书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证书颁发
鉴定合格者可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证书,并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其可作为招聘录用、考核晋升、岗位续聘的重要参考依据。
鉴定方式
高级采购师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综合评审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采购师(二级)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核、专业能力考核。均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培训师介绍
本课程名称: 深圳市8月19日-国家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
查看更多:采购管理公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