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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下的会计处理应用方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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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大纲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配套政策虽然努力缩小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尽量减少企业财税核算的工作量。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依然存在,且更加复杂,使得企业涉税风险进一步扩大。
现在的税务稽查已经从“执法督查为主”转变为“以抓收入为主”。企业做好会计工作(账务处理)在防范税务风险方面愈加显得重要。这就要求我们进行正确的账务处理和准确的运用税法。为了协助企业正确处理好企业的财务会计事项与税务处理的差异关系,准确做账,降低企业财务税务风险,提升企业税务价值,特主办此次活动,衷心邀请您及您的企业、事业单位相关领导参加本次会议。
【课程特点】
本课程主讲人在最近年来的讲课与咨询顾问实践中,回答了各地财务人员的5000多个实务性问题。因此,本课程体系所有的论述和观点源自主讲人对现行税收法规文件和企业经营现状(结果)的分析与思考;本课程分析的所有案例都源自主讲人的实践结果;传递的方法和技巧均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答疑有问必言、言而有物。
【核心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第一讲: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基础要点与相关特征
1、新企业会计准则的构成、分类与特点
2、基本会计准则的修订情况与重点内容
第二讲:常用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调整分析
一、基本概念与基本内涵
1、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关系
2、会计准则与税法差异比较
3、差异的调整方法与程序
二、一般业务准则与纳税处理原则及方法
(一)《存货》准则与纳税处理
(二)《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及其纳税处理
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主要修订情况
(1) 改变了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方法
(2) 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核算范围
(3) 改变了成本法和权益法核算方法
(4)调整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长期股权投资信息的内容
2、长期股权投资的纳税处理
(1)由于权益法核算导致的纳税调整
(2)由于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导致的纳税调整
(3)长期股权投资计税成本的处理
(4)投资收益的纳税处理
(三)《固定资产》准则及其纳税处理
1、固定资产准则的修订与主要变化
(1)重新定义了固定资产
(2)强调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计价必须公允
(3)后续支出与初始确认固定资产相一致
(4)规定了固定资产政策和估计变更处理方法
(5)调整了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固定资产信息的内容
2、固定资产业务的纳税调整
(1)由于固定资产入账时间导致的调整
(2)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折旧方法和预计净残值导致的调整
(3)由于固定资产盘亏毁损、受赠和减值准备导致的调整
(4)由于固定资产评估变值导致的调整
(5)由于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导致的调整
3、税法新规下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购进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2)自制固定资产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3)债务重组取得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4、税法新规下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会计处理
(1)清理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2)视同销售固定资产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3)固定资产进项税额转出的会计处理
(四)《投资性房地产》准则及其纳税处理
(五)《无形资产》准则及其纳税处理
(六)《非货币性交换》准则及其纳税处理
(七)《建造合同》准则与纳税处理
(八)《所得税》准则与纳税处理
(九)《职工薪酬》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企业年金基金》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一)《股份支付》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二)《债务重组》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三)《政府补助》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四)《企业合并》准则与纳税处理
(十五)《关联方披露》准则与纳税处理
第三讲:税法环境下如何提高会计职业判断能力-----通过案例和系统方法来阐述
培训师介绍
纳税管理与税务风险控制专家,北京东方财研财税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税收法规查询系统》编委会副主任、“中国财税顾问网”首席顾问。陈老师长期从事税收法规的应用性研究以及企业财税顾问工作,积累了丰富的为企业解决财税疑难问题的实操经验;在国内首创了税务风险预警机制的操作实务,曾为10余家企业成功地解决了因税务稽查而引发的税务风险危机事件,为企业挽回纳税损失数千万元;近三年来为30余家企业提供的税务筹划与纳税管理方案,执行后成效卓著,被企业誉为最富实效的实战派专家。
近年以来,陈老师应邀在全国30多个大中城市举办过300余场讲座,为30余家大中型企业(包括上市公司)做过专题内训,其讲课的最大特点是注重实务、案例丰富,答疑内容中肯务实、操作性强。听课学员满意率95%以上。
本课程名称: 会计准则与新税法下的会计处理应用方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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