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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部分相关政策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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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课程大纲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原则,即扣除原则,结合实例及发票相关规定展开讨论
1、 权责发生制原则
2、 配比原则
3、 真实性原则
4、 合法性原则
5、 相关性原则
6、 区分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原则
二、新税法―扣除 相关部分内容
1、 工资及三项经费及各项保险费
2、 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3、 劳动保护费
4、 借款费用
5、 公益性捐赠支出
6、 各项准备金支出
三、加计扣除部分
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参加对象: 企业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总监、税务经理、会计主管及相关财务人员等
特 色:为财税经理人量身制作,专家学员互动交流,案例研讨,内容实用,可操作性强。
时 间:第一批:2008年11月21-23日;第二批:2008年11月28-30日
地 点:浙江嘉兴西塘
费 用:1200元/人(含会务费、差旅费、人身意外伤害险费用。)
★★友情提示★★:因需确定差旅事项,报名截止到会议前三天!
培训师介绍
本课程名称: 新企业所得税法―税前扣除部分相关政策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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