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位置: 首页 > 公开课首页 > 财务税务 > 课程详情

主打

进出口通关实务及应对“三查”策略研讨班

暂无评价   
  • 课程时间:2014/06/27 09:00 至 2014/06/29 16:00 已结束
  • 开课地点:青岛市
  • 授课讲师: 赵宏
  • 课程编号:259068
  • 课程分类:财务税务
你实际购买的价格
付款时最多可用0淘币抵扣0元现金
购买成功后,系统会给用户帐号返回的现金券
淘课价格¥3200
你还可以: 收藏
人气:756 课纲 | 收藏

培训受众:

企业国际贸易部、物流部、报关企业、进出口通关事务部、单证员、以及企业涉外进出口等人员

课程收益:

“便捷通关”与“严密监管”,历来就是现代海关最值得研究和必须解决的难题。“守法便利、违法惩戒”是海关理想的监管方向。
2014年海关全面开展通关无纸化作业和22个有关法律、法规的重大调整:《海关法》、《进出口税则》、加工贸易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进口货物直接退运、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暂时进出境货物、知识产权保护无纸化操作、报关单位注册管理、报关员资格认定。进出口企业如何尽快适应海关监管政策的重大调整,纳税义务人应该如何应对“通关作业无纸化”后的海关“三查”,严重的事实就在眼前!
海关“三查”,即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及有关“人”的稽查;海关对于保税加工和仓储货物的核查;海关对于走私违规行为的调查和侦查,简称稽查、核查和侦查。
为使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关务管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实践中能更好地规避和降低企业在海关“三查”中的风险,把握合法应对海关“三查”尺度,过滤出本企业在通关过程中无意流失的利润,使企业保持最大盈利和社会信义,现特邀请海关实务派知名人士,海关风险管理始创者,首次与进出口企业、报关企业共同现场案例解密海关最新监管政策和“通关作业无纸化”背后的海关“三查”目标、操作方法,同时提供给大家合法规避海关“三查”风险和合法避税、增加出口退税操作技巧。

课程大纲

第一节:2014年海关监管政策修正解读;
1. 《海关法》修正内容;
2. 2014年《进出口税则》调整内容;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修正内容;
4. 新增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内销保税货物完税价格办法》;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料加工保税集团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41号公布);
6.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异地加工贸易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74号发布);
7.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89号公布);
8.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加工贸易边角料、剩余料件、残次品、副产品和受灾保税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11号发布;
9. 2014年海关总署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暂时进出境货物管理办法》的决定;
10.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58号公布);
……………………………
第二节:企业进出口通关实务与技巧
1. 海关对于进出口货物及活动相关人的监管路径;
2. 知识产权海关(无纸化)保护系统 2014年3月1日正式启用;
3. 报关人在通关过程中与海关“三查”有关的部分权利;
4. 海关对企业分类管理对进出口企业的影响对;
(1):AA、A类企业(红名单)的十大影响 (2) 对C、D类企业(黑名单)的影响;
5. 报关人在通关过程中与海关“三查”有关的部分权利;
6. 海关三查目标 —— 财务-账册、库管-实物及内部浅则(不公开);
7. 应对海关“三查”人员的公关技巧(不公开);
8. 如何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的质疑、合法避税及增加出口退税技巧;
9. “通关作业无纸化”试验阶段海关“十大”新措揭秘(不公开);
第三节:企业对于货物进出口通关“查验”及报关过程中疑难问题应对策略
1. 委托人在委托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时,应当向报关企业提供所委托报关事项的真实内容包括哪些?
2. 申报后报关单丢失,海关能否补发?
3. 报关人补充申报的期限是多少?是14天吗?
4. 海关对《补充申报单》的填报有哪些要求?补充申报的《补充申报单》包括哪些类型?
5. 报关单申报的商品编码与许可证件商品编码不一致时应当如何处理?
6. 出口货物因某些原因退运入境,如何办理报关手续?
7. 已经办结出口退税,已核销的出口货物退运进境需要提供哪些报关材料?。
8. 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海关申报时,归人不同的税号怎么办?
9. 同一种商品,同一海关,电子审单部门和现场海关对于税号认定不统一时怎么办?
10. 同一种商品,出口国(地区)与中国海关对于税号认定不统一时怎么办?
11. 海关计征关税时,是按照该货物征税日的当日汇率中间比价,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人民币分的吗?
12. 进出口货物纳税义务人遗失《税款缴款书》,是否可以向海关申请补发吗?
13. 我们认为海关查验人员作的《海关进出境货物查验记录》不完整或者不真实时,可以拒签吗?
14. 海关查验结果为“正常”的货物,海关就应当立即放行该货物吗?
15. 海关在什么时间签发货物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
16. 企业如遗失海关签发的出口报关单退税证明联,如何补救?
17. 海关稽查人员突然来我们公司进行稽查,是不是公司出现问题了?
18. 海关对被稽查人实施稽查的内容包括哪些?
19. 我单位收到《海关稽查通知》后应当做好哪些准备工作?
20. 我单位在海关稽查结束后,收到了《海关稽查报告》的磋商文件,我们应当怎么办?
21. 经海关稽查后,发现企业存在可能违法违规情事时,在海关查实之前,为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被稽查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海关提出担保申请吗?
22. 海关查阅、复制被稽查人的有关资料或者进入被稽查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放场所检查时,被稽查人的有关负责人或者其指定的代表必须到场吗?
23. 已经海关稽查的单位还必须接受海关的保税核查吗?
24. 海关保税核查与稽查所实施的对象相同吗?
25. 公司有关人员被海关缉私警察带回缉私局谈话,就是问题严重,发生了违法行为了吗?
26. 常见的走私方式是什么?
第四节: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的质疑、合法避税及增加出口退税技巧
一、海关对“进出口商品归类”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1. 商品归类的依据
2. 商品归类实施的对象
3. 商品归类申报要求
4. 海关在审核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行使的权力
5. 归类的修改
6. 预归类
7. 商品归类决定
8. 商品归类磋商与质疑
9. 《协调制度》归类总规则
二、如何应对海关对于“进出口商品归类”提出的质疑?
1. 利用商品归类技巧,规避海关质疑
2. 利用预归类,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质疑
3. 利用海关行政裁定,提前规避海关对商品归类的质疑
三、 出口退税相关规定
1. 出口退税定义
2. 出口退税适用范围
3. 海关签发出口退税报关单证明联的出口货物
4. 海关不予签发退税报关单证明联的出口货物
5. 管理规定

培训师介绍

赵宏
海关业务培训专家、通关实务专家、商品归类实务专家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教材》编委
中国海关出版社、 《中国海关》杂志特约撰稿人
舶联(北京)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海关事务高级法律顾问
海关风险管理始创人
进出口企业内训、报关员资格考试资深培训人士。全国经其
培训人员达9万余名。
其在海关主要从事对进出口货物监管、综合、调查、情报、海关政策法规研究及对北京关区的报关企业和报关员的管理、培训及考核工作。
多年来,应海关总署机关服务局培训学校、中国企业家协会、中国口岸协会、北京电子口岸、浙江电子口岸、南京电子口岸、河北创业创新协会、国际货代协会、清华继续教育学院等单位之邀,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哈尔滨、长春、沈阳、广州、昆明、南京、西安、杭州、珠海、厦门、青岛、塘沽、二连浩特、日照、京唐港等地区为报关员资格考试培训面授及远程授课;为进出口企业进行海关通关业务培训、咨询及法律服务;为北京市朝阳区、二连浩特市、苏州市、河北廊坊市、京唐港等市政府、企业进行境外投资方案及招商策划;新专利产品市场开发策划及法律服务等。先后经其培训的考生及有关人员多达9万余名。

本课程名称: 进出口通关实务及应对“三查”策略研讨班

查看更多:财务税务公开课

讲师动态评分 与同行相比

授课内容与课纲相符00%

讲师授课水平00%

服务态度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