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表(DOC 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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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7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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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公证服务收费标准表根据吉林省物价局、吉林省司法厅吉省价收字[1999]36号文件和吉林省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吉软办联字[2006]1号文件规定分别于1999年9月2日和2006年1月1日起执行集安市******公 证 项 目收 费 标 准计 算 方 式收费依据一、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1、50万元以下3‰最低200元吉省价收字[1999]36号2、50万元至500万元2.5&perm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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