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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核心条款解读与企业劳务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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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千呼万唤的《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终于揭开面纱;今年9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535号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旨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使劳动合同法更具操作性。《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那么,实施条例究竟在哪些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明确了哪些具体事项,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究竟会带来怎样的新的冲击,企业如何调整人力资源管理行为,如何有效降低用工成本和规避劳动争议,将是本次课程关注的重点。为此,我们特邀劳动法专家就《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核心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和解读,并结合人力资源管理的难点及典型案例,现场答疑解惑,探讨企业风险防范和应对策略。从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效率。同时,将从法律法规的角度进行详细解析,帮助企业有效处理违纪和怠工事件,避免劳动争议风险。
二、课程内容
第一部分:国务院法制办《实施条例》重点条款的解读
1、对用人单位分支机构招用劳动者有什么新规定?对企业分支机构的管理会产生什么影响?
2、对事实劳动关系有什么新的规定?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何应对?是否支付经济补偿?实践中如何操作?工龄如何计算?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如何计算工作年限?有关"双倍工资"最新界定是怎样的?如何规避双倍工资的支付?
3、职工名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职工名册范本)?不建立职工名册将如何处罚?异地用工时,劳动者的待遇如何确定?按照什么标准执行?
4、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新的规定?双方对无固定期限合同条款无法达成一致时如何处理?
5、用人单位能否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终止条件?
6、试用期工资如何确定?试用期工资规定中的三个标准数额均不一致,实践中应当按照哪个标准执行?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存在什么法律漏洞?对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赔偿金有何新的规定?
7、关于出资培训有什么新的规定?培训费用包括哪些?劳动合同期与服务期有何关系?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情形时,劳动者离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企业应采取何种策略降低出资培训风险?
8、对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有什么新的规定?企业应当重点关注什么问题?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就是“铁饭碗”?对劳务派遣的有何特别规定?
第二部分:新法条例实施后员工管理风险控制
1、企业分支机构用工如何管理?如何防范被动用工、违法用工?异地用工应注意哪些问题?集团型公司劳动关系管理的模式有哪些,如何选择?
2、在事实劳动关系惩罚化的背景下,如何改进入职流程?
3、新法下如何调整企业用工模式,降低人力成本?
4、工龄如何计算?实务中,工龄的计算对企业管理有哪些方面的实际影响?对与工龄相关的带薪年休假有何影响?新法下如何设计企业的休假制度?
5、如何管理长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绩效考核,还是其他管理工具?如何运用岗位、薪酬杠杆防止“铁饭碗”心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或解雇员工?实务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6、对试用期的员工保护力度加大,如何把握试用期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解除试用期内的员工应重点注意哪些问题?
7、在违约金的使用受到严格限制的形势下,如何加强出资培训对留人的重要作用?出资培训协议如何签订才能更好地保护企业权益?
8、《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何新规定?企业在实务中如何操作?
9、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新规定对离职管理有何重大影响?企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当关注哪些问题?
10、经济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代通知金如何正确适用?
11、如何约定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与劳动报酬的关系是什么?如何控制加班工资成本?不同的工时制度(法定标准工时、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工时制度)应当如何选择适用?
12、如何才能使企业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规章制度是否合法将对哪些事项(如对企业内部管理、对企业出资培训违约金的适用等)产生不容忽视的深刻影响?在《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经被废止的情况下,开除、除名、罚款等已经彻底丧失了适用的法律依据,企业如何正确适用规章制度管理员工?
13、能否继续使用劳务派遣?使用劳务派遣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4、新法下劳动仲裁的发展趋势和企业应对实务。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出台后关于工资(劳动报酬)问题的新规定及企业应对策略
1、关于劳动报酬、劳动定额管理的规定制度的新规定 2、关于不签订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3、关于签有劳动合同,但对工资约定不明时如何处理的规定 4、关于服务期工资调整的新规定、关于劳动合同无效时工资支付的新规定5、关于拖欠、克扣工资及其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6、关于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后果,员工被迫辞职的新规定 7、关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标准的规定8、关于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标准的新规定
第四部分:新法条例下职工奖惩办法
1、国务院为何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对企业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有什么影响?企业可否自行制订职工奖惩办法?企业对违纪违规员工,是否仍可沿用开除、除名、辞退、罚款等处罚方式?
2、如何重新设计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处罚方式?如何与《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结合,使企业职工奖惩办法依法制订?什么是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最合适的载体?企业制订职工奖惩办法,需要履行什么具体程序方为有效?
3、劳动合同的送达条款隐藏哪些法律责任?变更劳动合同文本部分条款应遵循的法定程序劳动合同部分条款变更的法律依据及如何依法变更 ?
4、如何有效解决岗位调整难的问题。
三、授课师资
邢继荣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IT协会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中央企业及世界500强人事风险控制高级顾问、《员工关系》杂志高级编辑、劳动仲裁案件代理专家
常 凯 新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从1986年常凯教授开始从事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的教学和研究,是我国劳动关系学科的主要开拓者和创始人之一
杨卫华 劳动法专家、劳动法规政策高级咨询师、培训师,职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社科纵横》、《中国劳动保障报》、《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等知名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四、招生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经理及主管等相关人员参加。
第10期:11月20日 至11月22日 地 点:沈阳
第11期:12月10日 至12月12日 地 点:北京
第12期:12月13日 至12月15日 地 点:郑州
第13期:12月16日 至12月18日 地 点:成都
第14期:12月19日 至12月21日 地 点:长沙
第15期:12月22日 至12月24日 地 点:石家庄
第16期:12月25日 至12月27日 地 点:南宁
第17期:12月28日 至12月30日 地 点:哈尔滨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六、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午餐费等),报名五人以上可享受优惠活动,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免费赠送:开课前报名
1. 最新编写的教材《<劳动合同法>学习问答》,全面结合了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以问答的形式向您介绍各种劳动法律问题。
2. 电子版HR工具样板,含:员工手册、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培训协议、保密协议、竞业协议、劳务外派合同、辞退员工管理与辞退面谈技巧、企业人力资源常用劳动法规。
3、著名管理专家余世维光盘仅选其中一套
□A:职业化养成与塑造 □B:打造高绩效团队 □C:管理者的性格魅力
培训师介绍
常 凯 新劳动合同法立法专家组组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财经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从1986年常凯教授开始从事劳动关系和劳动法律的教学和研究,是我国劳动关系学科的主要开拓者和创始人之一
杨卫华 劳动法专家、劳动法规政策高级咨询师、培训师,职业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社科纵横》、《中国劳动保障报》、《石家庄经济学院学报》等知名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数篇
本课程名称: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核心条款解读与企业劳务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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