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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讲解(3)——本期课程摘要
课程内容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A105000的表格填写情况;
2、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和利息支出等扣除类项目调整;
3、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纳税调整;
4、罚金、罚款、税收滞纳金和赞助支出扣除类项目调整。
1、财税〔2008〕一百二十一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国税函〔2009〕三百一十二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3、财税〔2008〕一百五十一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4、财税〔2011〕七十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十五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课程类型:视频直播课程(免费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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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讲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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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2017年财务工作已经进入了第四季度最后一个月份,接下来将面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为此我公司特邀资深税务经理李强老师为大家讲解《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的填写和相关所得税政策。整个讲解依据《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和《税收征管法》,系统性地为大家带来所得税申报的相关内容。
课程大纲
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讲解(3)——本期课程摘要
课程内容
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A105000的表格填写情况;
2、广告和业务宣传费、捐赠支出和利息支出等扣除类项目调整;
3、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纳税调整;
4、罚金、罚款、税收滞纳金和赞助支出扣除类项目调整。
课程内容
1、财税〔2008〕一百二十一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国税函〔2009〕三百一十二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
3、财税〔2008〕一百五十一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 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4、财税〔2011〕七十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十五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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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介绍
期间主持了长春农业银行、和信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和信贷)的资管服务,以及北京首农集团、北京水务集团、神华热电、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的税务咨询筹划、年审等项目。具有丰富的涉税服务经验。
执业特点:拥有深厚的企业高层工作背景,结合多年税务、审计的从业经验,从多维度出发,依据税法、会计法,为企业提供“量身定做”式税收筹划服务。
本课程名称: 企业所得税申报问题讲解(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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