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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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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11/04/17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11/12/25 18:00
  • 开课地点:南宁市
  • 授课讲师: 苏老师
  • 课程编号:113353
  • 课程分类: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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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1. 在岗未取得《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管理人员和新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2.“物业管理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对象: 2008年12月31日前已持有《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人员(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

课程收益:

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促进物业管理的普及与发展,尽快赶上国际水平

培训颁发证书:

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课程大纲

一、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基本制度与政策、物业管理实务为考试课,以此作为培训主要面授内容,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考试。

二、培训师资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四、培训费用
1.取证班收费标准126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务费和制证费等)。
2.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960元/人(含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证书注册费等)。

五、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六、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七、其它
1. 参加取证班的学员请携带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学籍卡1张、证书1张);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张。
2. 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班的学员,报到时请带本人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原件,进行继续教育记录、注册。

培训师介绍

培训师资: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师资库”教授、资深专家与学者授课。

本课程名称: 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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