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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总26期班5月30日开学正在热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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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与课纲相符0低0%
讲师授课水平0低0%
服务态度0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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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培训颁发证书:
课程大纲
1. 各企事业单位部门经理
2. 有志于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士
3. 期望强化人力资源管理知识的行政人事主管、人事经理
课程特点: 系统、全面、最新的人力资源管理理论知识实用、贴切、生动的人力资源管理实战经验
课程体系:
A.企业人力资源规划 E.绩效管理
B.人力资源管理体系 F.培训与开发
C.实用人才招聘与选拔 G.劳动关系管理
D.薪酬管理 H.考前总复习
主要讲师构成:
1、知名人力资源管理相关领域的专家。均具有很高的学术成就,多年的教学经验和丰富企业实践研究经验,是本次培训的骨干师资力量之一。
2、多家中、外资知名企业的人力资源部门高级职业经理、管理咨询培训公司职业咨询师,均具有多年的实践管理经验,悉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最新理论方向和实践方法。
培训方式:
人力资源行业的知名实战专家现场授课+自我学习提升相结合的方式,采用MBA案例教学模式,课程讲解,角色转换,问题研讨,使学员产生由内而外的改变,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素养和实战技能。
学员待遇:学员通过系统学习,考核合格即可获得以下证书和待遇
1、培训合格后获得学校颁发的结业证书;
2、由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
3、定期向毕业学员赠送业界行情等相关数据;
4、定期召集毕业学员开展聚会等交流活动;
5、我们将为具有个人职业发展需求的学员提供职业发展机会;
6、报名参加本期培训课程的学员可免费获得参加由重庆知名健康专家主讲的职场人士健康知识讲座一次。
开学时间:2010年5月30日(每周六或周日集中授课)
收费标准: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一级):1600元/人;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二级):1260元/人;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级):1060元/人;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四级):1060元/人。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鉴定将于每年5月和11月进行。
证书价值:参加全国统考鉴定合格者,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加贴“国家题库统一命题鉴定合格”证鉴(全国统一防伪标志),是相关人员求职、任职、晋升、包括出国等的法律上的有效证件,可记入档案、全国通用,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申报条件
――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二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 试点期间按试点方案规定的内容执行。)
1.取得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具有博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硕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学士学位(含同等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9年以上,经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培训师介绍
本课程名称: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总26期班5月30日开学正在热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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