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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人口计生法修改后各地晚婚假、产假立法动态
一、全面二胎与25个“三期管理”的核心问题
1、劳动合同的订立
入职隐瞒或虚构婚孕信息可否以违反诚信解雇?
试用期怀孕如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应续订合同?
2、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胎与一胎待遇有何差异?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发放年终奖?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支付月度绩效奖金?
销售人员的“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企业是否应补差?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企业是否应补差?
员工未缴纳社保,是否应按生育津贴标准确定产假待遇?
孕妇请病假不合规可以不批准吗?
3、劳动合同变更
因女职工禁忌调岗员工是否应服从?
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可以强制调岗吗?
调岗能够同时调薪吗?
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岗,三期员工应否服从?
三期员工岗位被撤销,劳动合同如何变更?
公司搬迁,三期员工拒绝随迁怎么办?
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旷工解雇三期员工的注意事项?
三期内病假是否仍计算医疗期?
两次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三期期满合同可否终止?
违法解聘三期员工一定被恢复劳动关系吗?
5、其他特殊事项处理
违反计划生育可否列入严重违纪?
违反计划生育如何确定各类假期待遇?
劳务派遣三期女职工何时可退回?
外籍三期女职工的是否享受国民待遇?
二、“泡病假”与“泡工伤”管理实务
1、如何治理“泡病假”
疾病就诊瑕疵如何处理(病假单涂改、未挂号、病历与病假单不符、医生科室不符等)
病假程序瑕疵如何处理(材料不齐、未及时提交等)
病假实体瑕疵如何处理(伪造病假资料、找人代诊等)
拒绝配合管理指令如何处理(指定医院、复查、复诊、工作交接等)
2、医疗期管理
医疗期如何计算(地区差异)
医疗期是否经过如何统计
抑郁症、癌症等特殊疾病医疗期
医疗期提前解除是否应作复工鉴定
医疗期解除或终止是否必须支付6个月医疗补助费?
3、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
员工拖延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加班费?
工伤复发、工伤康复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
三、15种法定假期的管理
1、年休假
连续工作12个月如何理解?(地区差异)
员工未提交工龄证明材料导致少休年假如何处理?
新员工、临界点员工、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如何折算?
福利年休假约定不明离职时可否扣回,如何补偿?
2、女职工相关假期:
产期假、哺乳假是否必须有证明?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产假的起始日期?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1小时哺乳时间的休息方式?
二胎主动中止妊娠是流产假还是计划生育假?
二胎可以享受晚育假、陪产假吗?
3、其他假期管理
晚婚假取消规章制度不修改是否继续执行?
员工可自由决定何时休婚假吗?
员工申请事假单位未回复是否视为旷工?
岳父岳母过世有丧假吗?
公假适用哪些情形?
中外合资企业应该享受探亲假吗?
四、二胎新政与规章制度修改及其注意事项
本课程名称: 破解全面二胎、女职工三期、“泡病假”与15种法定假期管理中的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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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前瞻:人口计生法修改后各地晚婚假、产假立法动态
一、全面二胎与25个“三期管理”的核心问题
1、劳动合同的订立
入职隐瞒或虚构婚孕信息可否以违反诚信解雇?
试用期怀孕如何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合同到期前怀孕是否应续订合同?
2、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胎与一胎待遇有何差异?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发放年终奖?
员工休产假可否不支付月度绩效奖金?
销售人员的“产假工资”如何计算?
单位平均工资高于生育津贴,企业是否应补差?
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企业是否应补差?
员工未缴纳社保,是否应按生育津贴标准确定产假待遇?
孕妇请病假不合规可以不批准吗?
3、劳动合同变更
因女职工禁忌调岗员工是否应服从?
三期女职工不胜任可以强制调岗吗?
调岗能够同时调薪吗?
因公司经营需要调岗,三期员工应否服从?
三期员工岗位被撤销,劳动合同如何变更?
公司搬迁,三期员工拒绝随迁怎么办?
4、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旷工解雇三期员工的注意事项?
三期内病假是否仍计算医疗期?
两次劳动合同到期前怀孕,三期期满合同可否终止?
违法解聘三期员工一定被恢复劳动关系吗?
5、其他特殊事项处理
违反计划生育可否列入严重违纪?
违反计划生育如何确定各类假期待遇?
劳务派遣三期女职工何时可退回?
外籍三期女职工的是否享受国民待遇?
二、“泡病假”与“泡工伤”管理实务
1、如何治理“泡病假”
疾病就诊瑕疵如何处理(病假单涂改、未挂号、病历与病假单不符、医生科室不符等)
病假程序瑕疵如何处理(材料不齐、未及时提交等)
病假实体瑕疵如何处理(伪造病假资料、找人代诊等)
拒绝配合管理指令如何处理(指定医院、复查、复诊、工作交接等)
2、医疗期管理
医疗期如何计算(地区差异)
医疗期是否经过如何统计
抑郁症、癌症等特殊疾病医疗期
医疗期提前解除是否应作复工鉴定
医疗期解除或终止是否必须支付6个月医疗补助费?
3、工伤“停工留薪期”管理
员工拖延劳动能力鉴定怎么办?
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工资如何发?
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加班费?
工伤复发、工伤康复如何确定停工留薪期?
三、15种法定假期的管理
1、年休假
连续工作12个月如何理解?(地区差异)
员工未提交工龄证明材料导致少休年假如何处理?
新员工、临界点员工、离职员工年休假天数如何折算?
福利年休假约定不明离职时可否扣回,如何补偿?
2、女职工相关假期:
产期假、哺乳假是否必须有证明?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产假的起始日期?
员工可否自行决定1小时哺乳时间的休息方式?
二胎主动中止妊娠是流产假还是计划生育假?
二胎可以享受晚育假、陪产假吗?
3、其他假期管理
晚婚假取消规章制度不修改是否继续执行?
员工可自由决定何时休婚假吗?
员工申请事假单位未回复是否视为旷工?
岳父岳母过世有丧假吗?
公假适用哪些情形?
中外合资企业应该享受探亲假吗?
四、二胎新政与规章制度修改及其注意事项
培训师介绍
执业期间,主要以劳动纠纷类案件为主。担任嘉定区总工会法律顾问期间,承接大量的职工维权案件,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某世界500强企业在劳务派遣转外包时产生的职工维权,涉及人数548人,是所在辖区劳动仲裁处理最多人数的集体争议。另外一部分工作是配合工会深入企业平息大量集体纠纷。
吴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了大量的劳动争议,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配合工会处理集体争议时,与仲裁部门,劳动监察部门有良好的沟通,对处理劳动争议,尤其是集体争议有独特的见解和思路。
高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并在美国密苏里大学取得法律硕士学位。为中国、美国加州、纽约州律师执业律师。曾担任北京汉卓律师事务所涉外部负责人,上海某生物医药集团法务总监,于2017年加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高律师学贯中西合同,对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皆有研究。从业经验丰富,既有外聘律师的经验,又有法务工作经验。律师工作期间,审阅合同和项目谈判经验无数,曾协助不同规模的跨国企业在中国的运营,也曾多次协助中国企业进行国际交易。担任企业法务期间,曾经协助企业自香港创业版转香港主板、协助企业进行A股上市筹备事宜;协助企业进行股权激励相关事宜;协助企业进行海外投资。担任法务期间,处理多期侵权类纠纷,组织企业针对假冒产品进行投诉举报,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高律师讲课深入浅出的,授课内容理论和实务并重,实用性强,信息量大,能够秋水共长天一色。避免填鸭式的内容灌输,寓教于乐,受到学员的普遍欢迎。
本课程名称: 破解全面二胎、女职工三期、“泡病假”与15种法定假期管理中的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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