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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薪酬管理之新法下工资、工时和休假政策与争议处理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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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间:2008/07/29 09:00 至 2008/08/01 18:00 已结束
  • 开课地点:威海市
  • 授课讲师: 杨帆
  • 课程编号:32653
  • 课程分类:经营战略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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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工资条例》也在加紧制定之中,加上 国务院已经颁布并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等这些法律、法规调整了我国原有的工资、工时和休假制度,可以预见在新法、新规已经或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工资、工时及加班费成为劳资管理领域最热门、最敏感的话题。为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工资条例》立法动态,掌握《劳动合同法》有关工资的规定,理解和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有关工资、休假的规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企业薪酬管理之新法下工资、工时和休假政策与争议处理高级研修班”。通过本课程学习,了解新法的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的深远影响及应对措施。

课程大纲

一、培训背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也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 同时,《工资条例》也在加紧制定之中,加上 国务院已经颁布并开始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等这些法律、法规调整了我国原有的工资、工时和休假制度,可以预见在新法、新规已经或即将实施的背景下,工资、工时及加班费成为劳资管理领域最热门、最敏感的话题。为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和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了解《工资条例》立法动态,掌握《劳动合同法》有关工资的规定,理解和实施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有关工资、休假的规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北京百朗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与中企培训网决定举办“企业薪酬管理之新法下工资、工时和休假政策与争议处理高级研修班”。通过本课程学习,了解新法的实施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的深远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研修内容
第一部分:《新法新规》之下企业劳动用工管理重点、难点、疑点及其争议
防范与处理
1.《工资条例》立法动态,拟解决的工资分配中的主要问题;
2.《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工资、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时的劳动报酬、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经济补偿及计算依据、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劳动报酬、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责任等规定的解析;
3.用人单位薪酬制度的调整以及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中工资内容的设计;
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涉及的劳动者休假管理、休假日数和未休假工资的确定等方面规定的解读;
5.《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涉及的加班及加班工资等方面规定的解读;
6.劳务派遣和非全日制用工人员的工资、休假、工时及加班工资的管理;
7.常见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核定争议的类型、处理方法和技巧;
8.违法拖欠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的法律责任及行政处理;
9.劳动保障部门监督检查工资、工时、休假政策应注意的问题;
10.典型案例解析及答疑。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下的工资、工时、休假及加班管理风险控制
1.企业拖欠、克扣工资、加班费的巨大法律风险;
2.法律对加班有什么限制?超时加班的法律风险, 加班违反工时制度
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3.薪酬设计与实施中对法律的技术性处理和利用;
4.薪酬设计中同工同酬的正确理解与风险控制;
5.计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不定时工时制之区别与正确运用;
6.企业高管、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人员加班费管理实务;
7.加班加点的工资计算口径与工资支付;
8.加班费的追索时效、举证责任与企业如何应对加班费投诉、诉讼;
9.企业加班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10.休假规定的利弊与通行做法的取舍;
11.年休假、探亲假、病假、婚假、丧假、产假、哺乳期、工伤假等各
类假期的规定及其法律适用;
12.医疗期的规定及相关问题处理;
13.病假工资、产假工资以及工伤期间、停工期间、休假期间等各种情
形下的工资支付。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下离职员工管理技巧及风险控制
(一)离职员工管理概述
1.员工离职的四种形式:员工跳槽、辞退员工、协商解约和劳动合同
(二)终止;
1.离职员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风险高发区;
2.人力资源管理新挑战:劳动争议防范及应对。
(三)企业管理员工跳槽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四)企业辞退、裁减员工中的常见法律误区及应对技巧
(五)如何灵活运用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
1.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的相互关系;
2.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和违约金在离职员工管理中的正确运用。
(六)如何加强员工离职商业秘密的保护,防范员工跳槽给企业造成损失
三、主讲专家
杨毅新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赵济强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长期在大型企业担任薪酬设计与劳资争议咨询顾问。
苏建伟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法学硕士,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四、培训对象
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总监、人事主管、薪酬专员、绩效主管、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劳资、工会、行政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五、时间安排及报到地点

7月29日至8月31日 地点:洛阳市
(29日全天报到,30日、31日全天授课,1日结束)
7月29日至8月31日 地点:威海市
(29日全天报到,30日、31日全天授课,1日结束)
会务组根据各单位回传报名回执表,于开班前一星期用传真的形式通知报到地点、乘车路线及注意事项等。
六、问题解答
本期培训结束后半年内,我单位专职劳动人事咨询师,用电子邮件的形式免费提供以下增值服务。
1.劳动合同、文书、单项劳动人事制度法律制订或审查;
2.员工手册制订;
3.员工入职管理流程设计、离职管理流程设计、加班风险控制方案设计。
七、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方法:请将报名回执传真至 杨帆收

培训师介绍

杨毅新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制司执法监督处处长。
赵济强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资深劳动争议仲裁员、律师,长期在大型企业担任薪酬设计与劳资争议咨询顾问。
苏建伟 《劳动合同法》百朗教育特约培训师,法学硕士,系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

本课程名称: 企业薪酬管理之新法下工资、工时和休假政策与争议处理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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