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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劳保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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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2、学习各种劳动人事管理协议的主要内容、撰写技巧和注意事项;
3、掌握各种工伤引起的纠纷如何应对;
4、理解和掌握员工手册的基本知识、制订的基本方法、原则与技巧;
5、理解和掌握企业规章制度的基本知识、制订的基本方法、原则与技巧;
6、学习如何调岗、调薪与合理解雇裁员;
7、掌握如何有效在新劳动合同法架构下调整薪酬及其体系设计;
8、学会如何应用相关法规避免陷入各类误区,规避用人风险,加强对违纪员工的管理及违纪违规问
题员工处理能力;
课程大纲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于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的亮点和热点都直指劳务派遣。
● 备受争议的劳务派遣、业务外包等灵活雇佣方式将何去何从?
● 如何推动、选择、进行、规范或结束本单位的派遣、外包等灵活雇佣模式?
● 如何对派遣、外包供应商进行规范性审计并推动其整改?
●派遣、外包等灵活雇佣模式如何应对人事法规、市场环境的新变化?......
这将对企业目前的用工产生什么影响?最高人民法院近期也将出台《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就竞业限制、经济补偿、末位淘汰、外国人就业等劳动争议案件审理适用法律作出了18条最新的规定。
【课程目的】
本课程将根据修改《劳动合同法》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及相关法律新规定,详细介绍员工入职登记、在职、离职管理各个环节企业与员工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和涉及的主要劳动法律险,使企业将劳动法律法规、政策渗透到员工日常管理中,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在法制的规范下更为严谨,从而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课程特色】
结合最新《劳动合同法》法律规定,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和讲解、每一条法律条文都有一个以上的典型案例,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案例生动有趣,讲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全面提升企业管理者有效预防与应对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的能力。
开课时间: 10月16日-17日 中山
学习费用:一人收费¥2500元/2天;(包括培训、教材、两天午餐、以及上下午茶点等)
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等
资格证书费:1000元/人(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须交纳比费用,不参加认证考试的学员无须交纳)
备 注:
1、凡希望参加认证的学员,在培训结束参加考试合格者,凡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高级公务员培训中心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颁发的《人力资源法务师》培训证书(带国徽)。网上注册、官方网站查询,全国通用,根据《职业教育法》的规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和用人单位可根据此证了解人员接受培训的情况,作为能力评价、考核、聘用和任职的重要依据。
查询网址: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国家人事人才培训网:http:///(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直接链接进入)
2、凡参加认证的学员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大一寸蓝底电子版数码照片!
3、课程结束后一个月内将证书快寄给学员
课程大纲:
一、新形势下企业的用工背景
1、劳动立法日趋完善
2、劳动者整体维权意识日益提高
3、国际市场对合法用工的要求日益提高
4、劳动关系不和谐 企业发展难持续
二、《劳动合同法》修改重点和具体内容权威解读
1.《劳动合同法》修改的背景和重点
2.立法主要规范劳务派遣的哪些内容
3.什么样的劳务派遣将被认定为违法派遣
4.劳务派遣机构设立条件如何调整
5.企业使用劳务派遣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6.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会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7.临时性、替代性、短期性岗位如何划分和认定
8.同工不同酬的表现和危害以及法律规定
三、使用劳务派遣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应对与防范
1.新法下派遣方面临哪些管理风险;
2.新法下派遣方如何降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风险;
3.新法下派遣员工的奖金、福利、加班费如何处理;
4.劳务派遣中的经济补偿金责任如何分摊;
5.派遣员工工伤如何认定,费用由谁支付。
6.直接用工、劳务派遣、业务外包、人事代理等多种用工形式的区别、利弊分析;
7.新法下,用工单位是否还能使用劳务派遣员工,如何使用才合法;
8.新法下用工单位如何操作实现合法同工同酬;
9.用工单位避免派遣员工身份混同的措施和方法;
10.新法下使用非“三性”岗位对用工方会造成什么法律后果;
11.用工单位连带责任的认定和风险转移;
12.用工单位如何行使对派遣员工的退还或退换权;
13.规章制度如何有效适用派遣员工;
14.异地派遣、转派遣、自我派遣有什么法律风险;
15.派遣员工如何行使民主管理权和集体协商权;
16.业务外包的劳动风险和责任如何避免。
四、《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1.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怎么办?
2.我国承认“双重劳动关系吗?”
3.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由谁来举证?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达成的协议,怎样才算有效。
五、《最高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解析与劳动争议风险预防1、劳动争议仲裁管辖、诉讼管辖可否约定?异地用工如何争取管辖权?
2、一裁终局裁决如何申请撤销,可否调解?裁审如何衔接?
3、员工调入工龄是否连续?《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实施前后是否有所区别?
4、有自主用工变更为劳务派遣,或反之,工龄是否连续?
5、关联企业间的员工调动是否工龄承继?关联企业如何认定?
6、100人以上的用人单位是否应成立职工代表大会?劳务派遣工如何执行民主程序?
7、未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否无效?劳动者要求履行应支付100%工资的补偿金?
8、单位未及时支付补偿金是否免除竞业限制义务?
9、单位应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方可免除竞业限制义务?单位不具有单方免除权?
10、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劳动者因单位过错离职竞业限制义务失效?
11、竞业限制补偿金可否在职期间提前支付或约定提前支付?
12、默示变更劳动合同的方式,一年内提出异议单位变更合同无效?
13、单位单方解除合同应征求工会意见,未成立工会是否应报上级工会?
14、用人单位营业期限届满,终止合同是否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15、外国人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外商代表处是否具备用人主体资格?
六、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防范
【典型案例】规章制度没经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并为员工所明知
企业规章制度如何公示最合适,并具有法律效力。
【典型案例】公司因员工在休息日打黑车将其开除
【专家意见】善意不应是违法的理由
1、法律对企业规章制度的要求
2、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3、规章制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后果
【典型案例】规章制度违法 安庆福润公司被裁给付职工补偿
4、法院对规章制度的效力的认定
【典型案例】规章制度没有经过民主程序
七、劳动合同订立、变更技巧
1.用人单位不使用劳动部门的合同范本自行拟定劳动合同文本是否有效?劳动合同未经劳动部门备案是否有效?
2.如果劳动者借故拖延或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如何应对?
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继续留用劳动者,但未与劳动者续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是否也需支付两倍工资?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在尚未用工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5.在校学生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建立劳动关系?
6.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如何区别,能否把劳动关系转化为劳务关系?
7.什么时候为最佳时间,签署劳动合同?
8.签订了劳动合同,是否等于难以解雇员工?
9.不签劳动合同,是否等于无须缴纳社会保险?
10.法律禁止2次约定试用期,那么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限该如何约定?
11.用人单位收购其他组织时,如何与被接收的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
12.员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继续聘用的,是继续签订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其他协议?
13.合同的关键核心条款及操作技巧
(1)企业安排员工从事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内容以外的任务,属于单方违约,该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以化解违约侵权带来的法律风险?
(2)如何约定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以便企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内容及单方变更其工作岗位?
(3)如何约定劳动报酬,以避免约定不明确带来的风险?
(4)如何约定工资总额,以合法降低经济补偿的基数?
(5)如何约定薪酬结构,以利于企业灵活地调整工资?
(6)《劳动合同变更通知书》应如何设计?
(7)《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应如何设计?
八、如何有效解雇辞退
1、实行末位淘汰制,以末位排名为由解雇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2、以“组织架构调整,无合适岗位安排”为由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但往往被仲裁机构认定企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3、企业以“经济性裁员”名义解雇员工,是非常符合常理的做法,往往被认定非法解雇,企业该如何操作?对“经济型裁员”作出规定的法律文件到底有哪些?
4、企业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并书面约定支付适当的经济补偿数额,事后劳动者追讨经济补偿的差额部分,仲裁机构很可能支持劳动者的诉求,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
5、培训服务期未到期,而劳动合同到期,企业终止劳动合同的,仲裁期间往往被认定属于提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企业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6、员工未提前30日通知企业即自行离职,是否构成劳动者违法解除?企业该如何做,才能降低风险成本?对于劳动者的辞职环节,有哪些必须注意的风险控制点?
7、劳动合同到期后,经常出现该终止的忘记办理终止手续,该续签的忘记办理续签手续,经过一段时间后企业才提出补办相关手续,但是员工却提出赔偿要求,企业风险非常大;那么企业该如何做,才确保规避上述败诉风险?
8、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及征求工会的意见,是否构成非法解除?
9、《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表述不当,往往成为劳动者打赢官司的有力证据,企业该如何书写,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10、哪些情形下属于非法解雇员工,须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是承担1年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还是1年2个月工资的赔偿金,代通知金是否要承担,劳动者能否要求恢复劳动关系?
九、如何有效处理违纪违规员工
1、处分、解雇劳动者,往往由于劳动者拒绝签收该通知书而导致企业的处分、解雇行为被认定为无效或非法行为,那么企业在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2、劳动者欺诈应聘,事后被企业解雇,在仲裁期间,劳动者可能作出让企业措手不及的抗辩观点,企业该如何回应或者在日常中采取哪些防范策略?
3、对于违纪违规的恶意问题员工,他们往往拒绝提交《检讨书》或否认违纪违规的事实,企业该如何创制、收集证据,才避免案件败诉而承担法律责任?
4、如何进行违纪员工的事实调查、证据固定,对于违纪员工,部门经理应注意哪些日常细节问题?
5、对于违纪员工,事发后什么时间处理,如何书写《违纪违规处分通知书》?
6、怎样理解“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如何在《惩罚条例》中详细明确违纪违规的“一般违反”、“较重违反”及“严重违反”?
7、直线部门经理擅自口头辞退员工,仲裁机构往往认定企业非法解雇员工,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避免直线经理越权处分员工?
8、劳动者不辞而别、无故旷工,却主张被企业口头解雇,往往得到仲裁机构的支持,那么企业日常中该如何做,才避免案件败诉?
9、如何界定“重大损害”,“重大损害”是否必须体现为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
10、采用“录音录像”方式创制、保留的证据,法院是否采信,企业内部OA系统或ERP系统上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电子邮件、手机短信能否作为证据使用?违法的事项
【典型案例】未婚先孕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下的合同变更争议
【典型案例】企业能否以内部整合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典型案例】未缴社保换来“人财两空”
【典型案例】为员工虚开收入证明要不得
【典型案例】单位好心 可能“引火烧身”
十、企业规章制度撰写技巧
1、劳动合同法时代规章制度的重要性
2、企业规章制度的必备内容
3、规章制度在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地位
4、企业制度建设常见问题
5、规章制度的现状
6、制度制定和执行的重点和难点
7、企业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效力关系和适用关系。
8、劳动合同法对规章制度的影响
9、规章制度能为企业带来什么?
10、如何预防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带来的风险?
11、规章制度制定程序应对措施
12、企业规章制度的风险防范
13、员工手册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4、招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招聘管理的原则、流程和注意事项。
15、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6、工资支付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7、奖惩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8、考勤与加班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制定原则、撰写方法与技巧和注意事项。
19、如何有效运用企业规章制度对员工加强管理?特别是对问题员工和高层员工、关键岗位员工的管理?
20、企业以员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败诉原因分析
21、规章制度能否规定对员工进行经济处罚?
22、法院对规章制度的效力的认定
十一、企业社会保险筹划策略
1、社会保险法关于保险费征缴有哪些变化
2、社会保险基金剖析
3、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实操经办社会保险有哪些变化
4、社会保险监督解读与企业主意事项
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参加社保的,如何享受社保待遇?
6、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规章制度建立的影响
7、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下如何节约社保成本与企业用工成本?
十二、工伤保险与企业不缴、欠缴工伤保险费的新风险
1、 员工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并且能够提供证明,企业还需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2、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3、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4、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5、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
6、“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7、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8、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9、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10、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11、发生工伤后,企业能否与伤者私了?
12、员工使用假身份证,社保拒赔,企业应怎样担责?
13、对工伤员工出院后“泡工伤”,企业该怎样处理?
14、工伤保险的各种待遇计发基数——“本人工资”是如何确定的?
15、员工违反操作规程受伤是否工伤?企业可否对其予以处罚?
16、投保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可否不再购买工伤保险?
培训师介绍
国内知名劳资问题解决专家、广州培训师联合会常务副会长 、荣获“中国企业教育百强组委会”十佳培训师称号。
国家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 国家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 中国管理研究院劳资关系管理研究所首席研究员国家人社部人力资源法务咨询师考证培训讲师 中国人事法务协会高级顾问 《前沿讲座》、《赢家大讲堂》特邀嘉宾 广州人事局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常务理事 广州市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梁老师精通劳动法规,熟悉人力资源管理,现任易通培训网首席顾问、签约讲师。梁老师在全国各地巡讲“劳动法相关课程”,受益企业达20000多家,着重分享自身办案的实战经验,绝无空洞理论,真实案例教学,将枯燥的劳动政策法规溶入实际管理当中;学员参与讨论、互动,课程生动有趣,深入浅出,让学员迅速学以致用。深受广大企业管理者、人力资源从业者的好评。梁老师长期担任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和法律顾问,专门从事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争议诉讼及劳动法律研究工作,对于企业管理过程中的劳动用工风险有深刻的了解,处理各类劳动纠纷案件1000余件(包括个人、企业),涉及北京、天津、浙江、江苏、上海、广东、广西、山东、四川、重庆、湖南、湖北、福建、海南、辽南、云南、江西等地,对各地劳动地方法规有较深的了解,对劳动法有很深的理论研究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入选《中国知名专家学者辞典》、《中国骄傲•共和国功勋专家》、《中国当代人力资源》、《感动中国--时代杰出新闻人物》、《东方之子》及《辉煌三十年—中国改革功勋先锋人物》。
接受过中央电视台、广东电视台、广州电视台、珠江经济广播电台和《广州日报》《新快报》、《赢未来》、《人力资源》等多家媒体的采访;最近《应对劳动争议爆发期》一文发表在《南风窗》杂志2009年第5期;较全面的总结了我国劳动管理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对引入第三方独立机构参与协调的想法,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与指导作用,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梁老师顾问或服务过的客户有:华北油田管理局、中国水利电力物资公司、郑州日产汽车、东风日产、韩国北京和信汽车、万宝冷机集团、广州轻工贸集团、金羚洗衣机集团、新宝电器股份、南方电网、南方电网惠州蓄能水电厂、国家电网新野电业局、国家电网河南许昌供电公司、云南电网大理供电局、神华国华徐电、 长大公路集团、长宏公路、广铝集团、翔峰集团、中山大学产业集团、永红服装配件集团、考迈托集团、广州日用五金、佛山联动科技、东莞创丰、创颖实业、东硕科技、中大中鸣科技、奥地利索恩照明、新加坡赫比电子、新加坡诺卫环保、洁亚城市环保、美国溢隆实业、法国凯捷数据处理、台湾崧尉股份、爱创域(香港)公司、上海正英、北京瑞升、山西华杰集团、山西大昌集团、河北旭阳化工集团、信和光栅、台湾先力光电、毅鑫自动化、新罗机电、星业科技、再鑫仪器、惠州鼎估兴、美西乐士、卡尔诺网络、卓讯网络、满堂红(中国)地产、中地行地产、广州邮政、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农业银行江西省吉安分行、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家庭医生杂志社、全球通大酒店、家园连锁酒店、致信酒店、鸿运大厦、中通生化、佛山华生化工、娇妍日用品、斯德宝香精香料、泛亚聚酯、深圳三威塑胶、深圳农裕农化、华之粹生态科技、恒洁卫浴、长谷陶瓷、芙蓉坊连锁、二天堂连锁、广州酒类专卖连锁、大千钢琴、欢乐反斗城玩具、新世纪印刷、南光摄影器材、点石珠宝、年青人眼镜量贩连锁、恒之杰表业、中山医药、香雪制药股份、致信药业、明园园林、国汇保险、百润捷物流、大同搬屋、金达航运等。
本课程名称: 劳保监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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