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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条例解读与案例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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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间:2007/08/02 09:00 至 2007/08/02 18:00 已结束
  • 开课地点:南京市
  • 授课讲师: 周艳影
  • 课程编号:15346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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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总经理;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课程收益:

最受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关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切身利益的全新的劳动合同法已于2007年6月29日经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案的出台,将直接提升企业人力资源的管理成本,同时也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乃至企业全面经营管理产生深远的影响。新法出台,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和已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调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也势必将面临颠覆性的挑战。如何利用新劳动合同法的契机进一步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提升员工关系管理水平,避免劳资冲突,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经成为人力资源管理人士和各级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的关注的重点。本次课程根据劳动法实战专家杨明先生为众多知名企业提供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顾问、咨询和劳动争议处理服务的多年实践经验与研究成果,从企业管理所面临的实际问题出发,结合最新法律规定,通过大量经典案例的分析讲解、现场答疑、经验交流与互动研讨等方式,提升企业管理者有效管理员工关系的能力。

课程大纲

一、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背景、调整思路及深层次原因分析。
二、 劳动合同法主要条文解读与案例分析
1、 关于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的新规定
2、 关于企业规章制度的新规定
3、 关于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责任的新规定
4、 关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约定条款和免责条款的新规定
5、 关于合同期、试用期的新规定
6、 关于服务期、出资培训与违约金的新规定
7、 关于竞业限制的新规定
8、 关于劳动合同无效和部分无效的新规定
9、 关于拖欠和克扣工资的新规定
10、 关于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新规定
11、 关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的新规定
12、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经济补偿金或赔偿的新规定
13、 关于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变更的法律责任
14、 关于办理退工手续的新规定
15、 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新规定
16、 关于集体合同、劳务派遣用工、非全日制用工的新规定 等
三、 劳动合同法与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区别
四、 与劳动合同管理配套的其他概念(医疗期规定、劳动合同中止等)
五、 典型案例分析、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培训师介绍

杨明老师 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法学硕士,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研究与实践工作,熟悉全国、江苏省和南京市的劳动管理法规政策,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商业秘密保护、违纪员工处理、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经验。杨老师曾成功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处理过数以千计的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也曾为众多知名企业做过劳动法专题培训。

本课程名称: 新《劳动合同法》条例解读与案例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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