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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合同审理热点问题探讨与法律风险防范案例教学暨担保物权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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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因此,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质量,对商事审判工作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同时,《物权法》在担保物权种类及相关制度设计上作出了重大创新和突破,由此引发的新的矛盾和纠纷也将随着该法的实施而不断涌现。正确处理这些案件,对于整顿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维护金融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有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9】5号),并正在紧张制定《关于审理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担保物权司法解释》等。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正确理解和适用《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探讨担保纠纷案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前沿热点、难点问题及审判对策,提高相关人员处理此类案件的业务技能、代理水平和技巧,中决定举办“合同、担保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案例教学暨担保物权专题培训班”。
一、主讲内容
(一)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若干热点问题
1、合同法适用问题
2、合同成立与合同效力问题
3、合同履行、消灭、违约责任
4、情势变更原则的适用
5、表见代理适用条件、构成要件、效力
6、代位权法律问题
7、关于可得利益损失类型及其认定
8、关于不安抗辩权规则的适用
9、以“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确定合同无效规则的适用要点
(二)买卖合同纠纷中的若干疑难问题
1、买卖合同效力判断中的争点难点问题: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一物二卖的合同效力、 特殊标的物买卖的合同效力
2、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争点难点问题: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判断规则、风险负担转移的判断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涉他合同的履行
3、合同责任认定: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侵害债权
(三)借款合同法律问题探讨
1、借款合同的成立
2、借款合同的效力
3、借款合同的履行
4、私贷公用的处理
5、非法金融活动所涉债务的处理
6、当事人与管辖
7、若干争点问题探讨
(四)担保物权纠纷中的疑难复杂问题――案例分析
1、关于审理涉及物权法与担保法案件的有关问题:担保法与物权法的衔接;独立担保的适用范围
2、抵押纠纷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抵押合同与抵押权;抵押物;抵押权的取得;权利冲突问题;抵押权的实现
3、质押纠纷热点问题:质权的设立;几种特殊标的设质的问题;动产质权中的特殊问题
4、留置权涉及的疑难问题:可留置的财产范围;留置财权与债权的关系留置权的实现
5、定金疑难问题:定金条款的识别;定金的限额;定金罚则与其他违约责任的竞合
(五)企业合同风险防范、纠纷处理及合同审核管理技巧及案例解析
1、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和基本流程
2、合同法的实务操作
3、合同审查与风险防范的一般规则与合同制作
4、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1)、合同纠纷和争议中的常见问题
(2)、合同纠纷和争议救济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3)、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实务操作
(4)、疑难问题解答与互动
(5)、案例解析
(六)购销合同签订技巧及管理
(七)担保纠纷真实案件分析――教学案例与讨论案例
二、参加对象
各级人民法院从事民商事审判的法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各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
时间、地点
第一期 2011年10月28日- 10月31日 北京市 (10月28日全天报到)
第二期 2011年11月04日- 11月07日 深圳市 (11月04日全天报到)
收费标准
培训费用1800元(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会议前5日发报到通知,告知具体与会议事宜。会后有考察,学员自愿参加 。参加港澳考察的学员请提前办理好通行证。(授课老师以学员须知为准)
培训师介绍
刘春梅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
雷继平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高级法官
崔建远 清华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远堂 华润雪花啤酒(中国)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经理
本课程名称: 合同审理热点问题探讨与法律风险防范案例教学暨担保物权专题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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