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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最新《社会保险法》权威解析与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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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间:2011/03/23 09:00 至 2011/03/25 17:00 已结束
  • 开课地点:长春市
  • 授课讲师: 资深讲师
  • 课程编号:108508
  • 课程分类: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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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各国有、外资、合资、民营企事业单位董事长、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人事经理、薪酬经理、劳资经理、社保主管、经办,法律部门、工会及负责社会保险的专业人士;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社保中心、和工会组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的主管领导,律师事务所受理劳动争议的律师;国内外人力资源专业咨询机构、人才服务机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机构。

课程大纲

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中国现行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大社保险种综合性的统一法律《社会保险法》,将于2011年7月1日施行。作为《社会保险法》重要配套法规《工伤保险条例》的经过重大修改后于2011年1月1日公布实施,《工伤保险条例》修改后扩大了工伤保险参保范围,调整了工伤认定范围,简化了工伤认定、鉴定及争议处理程序,加大了对不参保单位处罚力度以及提高了工伤待遇标准等重大变化,增加了上下班交通事故认定工伤范围;调整了因工作时间工作场所认定和视同工伤的范围,;工伤争议的解决程序不再是“一裁二审”,企业的“持久战”策略将大打折扣;拒缴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大。作为企业,如何及时地调整工伤管理的制度和策略,因势而变,未雨绸缪呢?用人单位及时了解社会保险立法的趋势和规定,不但有助于解决纷繁复杂的社保关系,而且对减少用工成本、降低人力资源管理风险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针对不同的用工主体和用工形式,用人单位该如何选择不同的社会保险?怎样控制和合法转移工伤责任,降低用工单位的风险?《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将产生哪些重要影响?企业应该如何应对?基于此,我单位决定举办“最新《社会保险法》权威解析与工伤处理实务操作高级研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研讨内容
第一部分:《社会保险法》重点、难点权威解读
1、社会保险法立法宗旨与背景介绍
2、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
3、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
4、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保险的规定;
5、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失业保险的规定;
6、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生育保险的规定;
7、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
8、最新《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的规定;
9、最新《社会保险法》法律责任的规定。
第二部分:社会保险疑难问题实务操作
1、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能否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2、员工(包括台港澳地区的员工)个人退休时,基本养老金标准和缴费年限有什么关系?
3、员工退休时享受的社保待遇有否新变化?外籍包括台港澳的员工如何领取各项保险?、
4、新《社会保险法》跨地区就业缴费年限如何累计计算?
5、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如何处理?
6、新《社会保险法》试用期间社保缴纳规定
7、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效?
8、新《社会保险法》下如何正确的计算工龄?
9、新《社会保险法》下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0、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第三部分:最新《工伤保险条例》权威专家解读
1、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参保范围的最新规定;
2、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最新规定;
3、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范围的新规定;
4、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不得认定工伤范围的新规定;
5、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对劳动能力鉴定的最新规定;
6、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时限的新规定;
7、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保险待遇的最新规定;
8、最新《工伤保险条例》关于行政复议前置程序的最新规定;
9、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不参保单位法律责任的最新规定;
10、最新《工伤保险条例》专家权威解答。
第四部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与工伤待遇标准实务操作
(1)工伤事故与工伤认定
1、如何认定工伤赔偿责任人主体?
2、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4、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5、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6、如何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7、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
8、“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9、违章作业导致伤亡,能否认定为工伤?
10、履行职责时遭暴力伤害,能否认定为工伤?
11、出差过程中,受伤或突然病亡算工伤吗?
12、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能认定为工伤吗?
13、职工见义勇为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14、职工因工陪酒死亡是否属于工伤?
(2)工伤事故与工伤保险待遇
1、哪些工伤待遇由单位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2、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3、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4、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5、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6、对工伤员工出院后“泡工伤”,企业该怎样处理?
7、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3)工伤责任承担与工伤争议处理
1、用人单位如何向第三人追偿?
2、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3、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4、典型工伤争议案例分析。
会议费用:
人民币18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会务费、及专家研讨费、考察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请各有关单位接到通知后,协助做好报名组织工作。参加研讨会的同志请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传真或电邮会务组,会务组将根据报名回执表寄发或传真报到通知;告知具体报到地点、乘车路线、日程安排等事项。
特别提示:参加深圳会议的代表请在当地办理好港澳通行证并做好两地签注,会议结束后,会务组安排四天三晚港澳考察,考察期间食宿费、交通费、参观考察费由会务组承担,名额有限,欲参加代表请从速报名,额满为止,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证 书:会议结束由中国人力资管理协会颁发注册人力资源管理师证书,工本费、快递费、备案费(高级)580元(中级)380元,如有需要学员请递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学历证明、工作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供办理证书使用。

培训师介绍

拟请主讲嘉宾: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保险司、社会保险研究所领导与专家
韩智力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主任,著名劳动法律专家
谭中和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主任 著名社会保险专家
鲁志峰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著名劳动法律专家
白永亮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劳动保障报社法律事务中心副主任,著名劳动法律专家
程延园 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邹 杨 中国法律界知名律师、大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大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本课程名称: 关于举办最新《社会保险法》权威解析与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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