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确立之依据精品(DOC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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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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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行政诉讼调解制度确立之依据 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笔者认为,这已不再适应现代行政诉讼之需,行政诉讼应当确立调解。 一、现实之需 行政诉讼立法之初规定在行政诉讼中排除调解,其理由主要是:(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国家行政机关,行政管理活动是行政机关依法进行的,国家公权不能转让、放弃和处分;(2)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行政管理活动,作出具体的行政行为是国家意志,一旦行政诉讼允许调解,行政机关可能利用调解压制原告,损害原告利益,并且行政机关可能拿行政权力做交易,损害公共利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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