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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青岛)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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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中国人民大学是一所以人文社会科学为主的综合性研究型全国重点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所新型正规大学,是教育部直属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被誉为“我国人文社会科学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面旗帜”。中国人民大学拥有25个国家重点学科,综合实力排全国前5名,共培养出400多位国家、省部级和3万名左右司局级政界要员。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2007-2009年全国81个一级学科排名结果中,中国人民大学在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包括金融学、劳动经济学等十个二级学科)、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7个学科排名全国第一,占所有人文社会科学一级学科21个学科的三分之一。
中国人民大学以“国民表率、社会栋梁”为人才培养目标,充分发挥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在全国高校数量最多、门类最全、综合水平最高的优势,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高层次的理论型、应用型、管理型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前身是创建于1912年的朝阳大学。朝阳大学当时被誉为“中国最优秀之法律院校”,在中国近代法学教育史上享有“北朝阳,南东吴”、“无朝(阳)不成院(法院)”的美誉。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诞生后创立的第一所正规的高等法学教育机构,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的成立揭开了新中国法学高等教育的新篇章,被誉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工作母机”和“法学家的摇篮”。党和国家领导人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江泽民、李鹏分别在不同时期接见法学院领导或亲临法学院进行指导。
人大法学院设有43个研究中心(所),拥有“985工程”国家重点创新基地和2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建有国家“211工程”重点项目“中国法制信息港”和综合性的法学实验实践教学中心,建有国内藏书最多的法学院图书馆。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在教育部2004、2009年连续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法学院师资力量雄厚,先后有9名教授13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作过法制讲座。人大法学院的老中青三代学者几乎参与了新中国所有宪法和重要法规的起草工作,为我国法制的建立、健全做出了重大贡献。共和国的四部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三大诉讼法、合同法、公司法、著作权法、商标法、证券法等重要法规都闪烁着人大法学院学者的智慧光芒。
培养方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课程学制两年,采取每月一至两次(周五晚和双休日全天)集中面授的在职不脱产的培养方式;授课教师全部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或副教授;授课地点在中国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青岛教学中心在职研究生。
学位授予
报名学员通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资格审查后可免试入学,由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寄发录取通知书。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的学员在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并按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规定通过课程考试、研究生院考试、文章发表、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语和法学学科综合全国统一考试和论文答辩可申请获得民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
课程设置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法、刑法、中国法制史、法理学、物权法、债与合同法、侵权责任法、商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婚姻法与继承法、法学前沿、法学方法论、邓小平民主法制思想研究、专业外语
报考条件
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含3年)。如果报考者条件优秀,但工作经验未达到3年,可申请提前进入课程学习。拥有本科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或只拥有专科学历的报考者可参加研究生课程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报名截止日期、开学日期及招生人数
招生名额:40人(分三批次录取,额满为止)
报名时间:2010年4-6月
开学日期:2010年8月
学费
2.5万元。申请硕士学位的学员参加学位课程考试、硕士学位论文指导及答辩等费用,另按中国人民大学有关收费标准交纳。
培训师介绍
1998年,人大法学院在全国高校系统中第一个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状”。 在教育部2004、2009年连续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全国法学学科中均排名第一,并开始跻身于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
本课程名称: 中国人民大学(青岛)民商法专业在职研究生2010年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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