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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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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间:2009/09/11 09:00 至 2009/09/14 17:00 已结束
  • 开课地点:银川市
  • 授课讲师: 苏建伟等
  • 课程编号:73067
  • 课程分类:经营战略人力资源MBA/总裁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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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有关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收益: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趋势。据官方统计:近年全国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处理结案的数十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占结案总数的80%以上,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每年正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如何有效建设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预防劳动争议,控制用人风险,实现卓越劳动关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能够得到如下收获: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帮助建立行为规范和模式;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到解除劳动合同等企业用工的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取得主动地位,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的后顾之忧;从成本核算角度对企业用工进行规划,节省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课程大纲

9月11日至9月14日(11日全天报到)地点:银川市
9月24日至9月27日(24日全天报到)地点:海口市

一、培训背景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趋势。据官方统计:近年全国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处理结案的数十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占结案总数的80%以上,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每年正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如何有效建设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预防劳动争议,控制用人风险,实现卓越劳动关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能够得到如下收获: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帮助建立行为规范和模式;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到解除劳动合同等企业用工的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取得主动地位,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的后顾之忧;从成本核算角度对企业用工进行规划,节省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二、培训对象
有关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

三、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用工模式的选择
(一)需要用工时,我们只能招聘吗?1.解放思想,打开思路2.灵活运用各种模式
(二)用别人的人做自己的事――业务外包模式1.自己做,还是别人做?2.哪些事务适合外包?3.一包了之吗?
(三)不是劳动者的劳动者――民事聘用模式1.他们是劳动者吗?2.他们是廉价劳动力吗?3.如果劳动法不管,那么什么法律管?
(四)公司也能找钟点工――非全日制用工模式1.他们是公司员工吗?2.签,还是不签?3.非全日制用工也有风险
(五)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劳务派遣模式1.什么岗位都能劳务派遣吗?2.劳务派遣应该更多,还是应该更少?3.派遣员工到底是谁的人?
(六)用工模式选择中的常见误区1.劳务关系代替劳动关系?2.包得走利润,包不走风险3.大包大揽不对,放任自流也不对
(七)让人力资源成为赚钱的部门,可以吗?

第二部分:员工入职管理和风险预防
(一)虚假广告几时休?
(二)形形色色的就业歧视
(三)招聘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吗?1.有多少简历可以胡来?2.欺诈有什么后果?3.先体检还是后体检?4.不正当的劳动关系
(四)入职担保问题
(五)谨慎对待OFFER 1.OFFER不是一张纸2.有了OFFER,还要合同吗?3.新法下的OFFER再造
(六)入职流程再造1.新法下要有新做法2.HR的地位会上升吗?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一)签还是不签?1.后果很严重,老板很生气2.先入职,还是先签合同?
(二)试用期的风险1.试用期也有双倍工资吗?2.容易出错的试用期3.试用期就一定能解除劳动合同吗?4.录用条件也有条件
(三)劳动合同的期限选择1.合同期限可以任意选择吗?2.长期好还是短期好?3.让劳资关系更稳定一些
(四)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1.怎样实现合法调岗?2.合同期限就是岗位期限吗?3.工作地点是“中国”
(五)劳动报酬1.怎样的薪酬制度是好的薪酬制度?2.劳动合同的薪酬条款能做什么?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加班费可以约定吗?2.社会保险能规避吗?
(七)培训协议1.这还算是违约金吗?2.签了协议就完事了吗?
(八)保密与竞业禁止 1.保密费可以要求退还吗?2.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3.违约金该写多少?4.新法下怎样留住人才?

第四部分: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一)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的作用1.法治企业好还是人治企业好?2.企业也要有文化 3.规章制度是法律还是证据?4.规章制度违法有什么后果?
(二)规章制度怎么讲民主1.法律对民主的要求2.现实与理想的差距3.HR应该成为立法专家?
(三)规章制度如何公示?1.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2.一切为了证据?3.实务操作的做法
(四)规章制度内容制订七大问题1.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好的制度?2.关于工资,规章制度能做什么?3.绩效考核,做还是不做?4.企业还能对员工罚款吗?5.休假与考勤6.年休假一律由公司安排吗?7.怎样才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第五部分:加班费的控制与风险防范
(一)新法实施后对加班管理的影响1.单位能安排员工加班吗?2.加班费给少了有何风险?3.能要十几年的加班费吗?4.谁对加班负有举证责任?
(二)关于加班的常见问题1.自愿加班有无加班费?2.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3.外派人员双休日是否属于加班?4.周六日开会培训是否属于加班?5.一周工作六天就是加班吗?6.什么样的证据能作为加班的依据?7.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以不计算加班费吗?8.保安、门卫等特殊岗位有无加班费?9.加班可以调休而不支付加班费吗?10.每月固定支付加班费可以吗?
(三)加班费的控制技巧1.想加班就加班?2.特殊工时制没有加班费?3.加班费的基数能约定吗?

第六部分:各种假期管理与风险防范
(一)年休假管理
(二)病假管理
(三)产假管理
(四)其他假期

第七部分:离职风险管理和风险预防
(一)员工辞职管理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解除无过错的员工
(四)解除有过错的员工
(五)解雇女职工的特殊处理
(六)劳动合同终止
(七)新法下的“三金”

第八部分: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技巧
(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变化1.可以不经劳动仲裁了?2.可以索赔十几年前的工资了?3.离职十几年还能起诉吗?
(二)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1.哪些案件属于劳动争议?2.劳动争议案件该到哪里起诉?3.哪些情况属于一裁终局?
(三)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与诉讼技巧1.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2.有百分百的证明事实吗?3.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怎么分配?4.适可而止,言多必失5.为当事人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公正6.请用证据说话,请围绕法律说话
(五)主要劳动争议案件请求与抗辩1.双倍工资的请求与抗辩2.拖欠工资的请求与抗辩3.加班的请求与抗辩4.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与抗辩5.违法解除的请求与抗辩

四、费用及报名方法
1.费用:参会人员需交学费1300元(含听课费、资料讲义、午餐、茶休),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本课程名称: 《劳动新法下的人力资源管理流程再造》高级研修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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