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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施工合同风险管控与新版清单下建设项目全过程精细化造价管控实战应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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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课时间:2020/10/24 09:00 已结束
  • 结束时间:2020/10/25 17:00
  • 开课地点:成都市
  • 授课讲师: 待定
  • 课程编号:416206
  • 课程分类:财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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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1、各地方政府有关建设规划、工程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建设工程交易、投资项目评审相关人员;
2、各业主单位项目管理、合同管理、造价管理、建设开发、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人员;
3、各类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咨询代理机构等机构负责人。

课程收益:

为帮助各有关单位深入理解《民法典》实施后对我国建设工程领域的影响,深入学习《民法典》对于建设工程的发包、承包、分包、 “情势变更” 及对建设工程合同效力的认定和价款纠纷的解决等方面的最新规定;深入学习住建部、国家发改委正式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18〕2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针对当下建设工程项目的梳理、工程项目的管理控制、工程过程的索赔与反索赔、工程结算的路径选择、工程价款的有效回笼等一系列相关问题,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帮助各地方政府建设规划、工程建设、监督管理等部门以及项目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相关人员及时学习和掌握《民法典》的法律精髓。熟悉了解工程建设计价、施工合同管理和工程总承包以及全过程咨询等最新政策;厘清项目实施中的重点、难点、焦点,解决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疑点,拓宽解决问题的思路和方法;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

培训颁发证书:

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课程大纲

培训内容

(一)《民法典.合同编》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影响及重点和难点解读;

1、《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框架建议;

2、《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定义与合同种类;

3、《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形式的特别要求;

4、《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主体特有的适格性和具体发承包形式的合法性;

5、《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特有程序和订约条件;

6、现行《合同法》和《民法典合同编》规定的发包人特有权利;

7、现行《合同法》未规定、《民法典合同编》补充规定的发包人特有权利;

8、现行《合同法》与《民法典合同编》均未规定的发包人特有权利。

(二)《民法典》背景下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解读与风险防范

1、《民法典》背景下EPC工程总承包实战管理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解读;

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解读;

3)住建部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解读;

4)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常见问题及解析;

5)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与控制;

6)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合同核心风险识别与防范;

7)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案例分享。

2、EPC工程结算计价实务

1)工程计价法律性文件概述;

2)固定总价合同终止计价原则;

3)市场价格波动下工程价款调整要素;

4)工程量清单计价下,打开固定单价的路径与方法;

7)固定总价下工程量变更计价原则;

5)中标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计价规则;

6)多份合同均无效的工程结算计价方式;

7)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结算计价方;

8)计价方式冲突解决原则与机制。

 (三)《民法典.合同编》与《司法解释(二)》法律衔接问题解析

1、《民法典.合同编》与《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关系及其适用问题;

2、《民法典.合同编》与《司法解释(二)》的关系及其适用问题;

3、《民法典.合同编》的合同效力相关问题识别;

1)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责任;

2)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3)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认定;

4)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的例外情形应对;

5)违法建筑施工合同的处理;

6)合同无效的赔偿责任认定。

2、《民法典.合同编》合同履行关键性问题解读

1)实际开工日期的认定;

2)工期顺延的认定;

3)质量保证金相关问题;

4)备案合同与招投标文件不一致时工程价款的结算;

5)自主招标相关问题;

6)合作开发房地产各方对于工程价款债务责任承担;

7)多份无效合同的结算。

3、建设工程造价鉴定原则与事项

1)诉讼前就工程价款结算达成合意的效力;

2)诉讼前共同委托造价咨询的效力;

3)二审程序中的鉴定;

4)法院委托鉴定中司法权的行使;

5)鉴定意见的审核认定原则。

5、《民法典.合同编》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利主体界定

1)合同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2)债权范围;

3)行使条件;

4)保护期间;

5)预先放弃效力;

6)优先受偿权与其他权利的顺位。

(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与建设工程造价管控、结算疑难问题解析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计量规范(征求意见稿)》解读与应用

1)《规范》编制的背景及基本情况说明、主要内容;

2)《规范》对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启示;

3)《规范》实施后对业主、承包商、工程咨询等单位的挑战和影响;

4)工程总承包合同计价面临的制度性困境与挑战。

2、基于新版清单模式下的建设项目全过程精细化造价管理

1)招投标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管控;

2)合同签约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管控;

3)价款调整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管控;

4)价款支付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管控;

5)竣工结算环节工程造价精细化管理的关键点管控;

6)建设项目全过程的集成管理。

3、工程造价计量与计价争议问题分析和解决

1)工程造价管控的基础条件分析;

2)招标清单缺漏的价款补偿分析;

3)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的结算影响;

4)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与设计;

5)工程量核定与进度款结算;

6)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价;

7)工程量变更结算中“不平衡单价”处理;

8)工程实体内容变更计价争议解决;

9)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

10)工程签证与索赔管理典型案例分析;

11)工程造价管控中疑难争议问题解析;

12)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与方法。

4、索赔引领下的工程结算要点及实践

1)建设工程结算新规则;

2)工程结算、期中结算、终止结算、竣工结算的区别;

3)期中结算法律性质分析;

4)竣工结算所涉内容界定;

5)工程结算所依据的法律性文件甄别与把控;

6)尚未进行工程结算,业主已经使用建筑物应对策略;

7)挂靠人与被挂靠人之间工程款结算责任承担;

8)多份施工合同均无效工程结算依据确定原则;

9) “权利可以放弃、义务必须履行”司法原则在工程竣工结算中的运用。

培训师介绍

许长青 老师
南京审计大学工程审计系系主任,从事工程审计、造价预算、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教学科研工作。有多年的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审计工作经验。主讲《工程估价》、《工程计价与控制》、《建设项目审计》等专业课程。


朱中华 老师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国际工程与国内工程专业律师、工程管理实战专家、2017版住建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专业分包合同》等国家标准合同起草专家、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凤凰国际智库高级研究员、上海财经大学兼职硕士导师、“一带一路”(中国)仲裁院仲裁员。

本课程名称: 《民法典》背景下施工合同风险管控与新版清单下建设项目全过程精细化造价管控实战应用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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