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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和合同管理实务焦点共性问题分析解决思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标[2017]16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等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2、工程造价管控的基础条件分析;
3、招标清单缺漏的价款补偿分析
4、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的结算影响;
5、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与设计;
6、工程量核定与进度款结算;
7、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价
8、工程量变更结算中“不平衡单价”处理
9、工程实体内容变更结算
10、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
11、工程造价管控中疑难争议问题解析;
12、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与方法。
第二部分:营改增下计价、招标、合同对策分析、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1、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办标〔2016〕4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公告等文件的重点条文解读;
2、营改增前后工程计价结构的对比案例分析;
3、营改增后甲供材料与设备的计价与计税规定与案例分析;
4、为什么“清包工工程”、“老项目”大多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价?
5、“甲供工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定对业主有利吗?
6、营改增后“新项目新报价”的计税方法的选择与明确;
7、甲供内容和比例给定,选择哪种计税方法对业主更优化?
8、甲供材料设备增值税可抵扣率17%,比工程造价中增值税可抵扣率11%大,是不是甲供越多抵扣越多、对业主越有利?
9、“老项目老报价”的结算价格 “剥离”与调整;
10、“新项目老报价”的合同价格 “剥离”与调整;
11、“货物销售+建筑服务”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
12、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盈亏因素的案例分析;
13、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
第三部分: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最新政策解读与招投标采购实际案例分析
1、《招标投标法》修改的核心要义及其实施条例的要点;
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解读;
3、《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制定原则、意义、适用范围;
4、《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投标人须知重点解读;
5、《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评标方法重点解读;
6、《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要点解读;
7、《标准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
8、《标准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衔接和应用;
9、《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重点条文解读;
10、招标投标争议处理、异议、投诉的程序、措施、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
11、招标文件的编制技巧,招标采购单位如何设定相关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1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
13、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比选等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14、评标程序和评标(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否决投标、低于成本投标、投标报价修正、复评);
15、编制招标文件十二大要素详细解读(资格审查、两阶段招标、投标保证金等十二大要素);
16、开标评标环节注意事项、评标复议、重新评审的触发等常见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1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边界和招标项目进场交易要求与审批流程;
18、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有关程序与注意事项;
19、营改增后监督审计人员对招投标的审计内容的变化;
20、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模式创新。
二、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基建、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招标代理;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8年08月30日—9月4日(30日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市
2018年09月13日—19日(13日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8年10月19日—24日(19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8年11月02日—07日(02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2018年11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广州市
2018年11月30日—12月05日(30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8年12月13日—18日(1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8年12月20日—23日(20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
2019年01月04日—09日(04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1月17日—22日(17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四、相关费用(A/B请选择)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食宿、交流等)。
本课程名称: 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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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和合同管理实务焦点共性问题分析解决思路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造价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建标[2017]164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和改善工程造价监管的意见》(建标[2017]209号)等文件重点内容解读;
2、工程造价管控的基础条件分析;
3、招标清单缺漏的价款补偿分析
4、招标清单特征描述不准确的结算影响;
5、合同价格形式的选择与设计;
6、工程量核定与进度款结算;
7、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价
8、工程量变更结算中“不平衡单价”处理
9、工程实体内容变更结算
10、工程措施方案变更的责任分析与计价处理;
11、工程造价管控中疑难争议问题解析;
12、工程造价审计的重点内容与方法。
第二部分:营改增下计价、招标、合同对策分析、风险防范与案例分析
1、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7号公告《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建办标〔2016〕4号文《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财税〔2017〕58号文《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2号文《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42号公告等文件的重点条文解读;
2、营改增前后工程计价结构的对比案例分析;
3、营改增后甲供材料与设备的计价与计税规定与案例分析;
4、为什么“清包工工程”、“老项目”大多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价?
5、“甲供工程”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定对业主有利吗?
6、营改增后“新项目新报价”的计税方法的选择与明确;
7、甲供内容和比例给定,选择哪种计税方法对业主更优化?
8、甲供材料设备增值税可抵扣率17%,比工程造价中增值税可抵扣率11%大,是不是甲供越多抵扣越多、对业主越有利?
9、“老项目老报价”的结算价格 “剥离”与调整;
10、“新项目老报价”的合同价格 “剥离”与调整;
11、“货物销售+建筑服务”计税方法选择与计价算例;
12、营改增后工程计价盈亏因素的案例分析;
13、营改增后建设单位对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的审查要点。
第三部分: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最新政策解读与招投标采购实际案例分析
1、《招标投标法》修改的核心要义及其实施条例的要点;
2、《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解读;
3、《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制定原则、意义、适用范围;
4、《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投标人须知重点解读;
5、《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评标方法重点解读;
6、《标准招标文件》(2017年版)专用合同条款与通用合同条款的要点解读;
7、《标准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编制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
8、《标准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投标办法》衔接和应用;
9、《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33号)重点条文解读;
10、招标投标争议处理、异议、投诉的程序、措施、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
11、招标文件的编制技巧,招标采购单位如何设定相关的强制性要求以及补充、澄清、发售中应注意的技术和法律问题;
12、依法必须招标项目进场交易程序、审批流程、具体规定及操作实务;
13、招标采购、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比选等方式的特点和适用范围;
14、评标程序和评标(投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否决投标、低于成本投标、投标报价修正、复评);
15、编制招标文件十二大要素详细解读(资格审查、两阶段招标、投标保证金等十二大要素);
16、开标评标环节注意事项、评标复议、重新评审的触发等常见问题分析及应对策略;
17、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边界和招标项目进场交易要求与审批流程;
18、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及有关程序与注意事项;
19、营改增后监督审计人员对招投标的审计内容的变化;
20、电子招标方式下行政监督部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模式创新。
二、参会对象;
各地政府建设项目监管部门、招标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交易中心、投资项目评审中心;各业主单位从事基建、合同管理、工程项目建设、开发、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造价、招标代理;中、高等院校、医院及科研机构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等。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8年08月30日—9月4日(30日报到) 地点:乌鲁木齐市
2018年09月13日—19日(13日报到) 地点:昆明市
2018年10月19日—24日(19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8年11月02日—07日(02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2018年11月16日—21日(16日报到) 地点:广州市
2018年11月30日—12月05日(30日报到) 地点:厦门市
2018年12月13日—18日(13日报到) 地点:南宁市
2018年12月20日—23日(20日报到) 地点:北京市
2019年01月04日—09日(04日报到) 地点:成都市
2019年01月17日—22日(17日报到) 地点:海口市
四、相关费用(A/B请选择)
A:280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等)。
B:4980元/人(含培训、资料、电子课件、场地、专家、食宿、交流等)。
本课程名称: 最新工程造价管控、结算支付、修改后的《招标投标法》等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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