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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第二期“PEMA(并购与基金)精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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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授课水平0低0%
服务态度0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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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PEMA 为Private Equity Mergers and Acquisitions 的缩写,中文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企业并购课程。PEMA 课程体系是由并购、基金领域有丰富从业经验和学术造诣、有社会责任感并热心并购基金事业的人士组成师资团队,建立独立的、具有权威性的行业标准和人才培养体系。该项培养计划面向并购、基金等相关管理及从业人员,培养适应中国市场经
济和国际化形势所需要、具有实战操作能力且能够参与全球竞争的管理实用型基金和并购人才。参加PEMA 学习考试成绩合格的学员, 将获得由亚洲商学院颁发的《PEMA(并购与基金)》执业证书,该证书是衡量学员具备并购与基金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的重要依据,同时也作为并购基金领域上岗和从业的标准化资格证明。
培训颁发证书:
课程大纲
第一节 并购发展简史
第二节 并购的全生命周期
第三节 并购与企业发展的关系
第四节 并购创造价值的源泉
第五节 价值驱动的目标选择
第六节 战略与运营尽职调查
第七节 并购后整合
整合实现价值
并购后整合的基本实施办法
并购后整合的内容与挑战
并购后整合的关键成功因素
企业全球化与海外并购
第二章 私募股权投资的发起、募集、管理、退出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的概念与类型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发展简史
第三节 财务型投资者与战略型投资者
第四节 私募股权投资流程 项目筛选 尽职调查 收购过程
第五节
私募股权投资的策略
组织形式的策略
利用外部资源的策略
投资的策略
交易结构的策略
第六节 私募股权投资的退出
第三章 基金与并购法律实务
第一节 基金与并购的中国法律与政策环境
第二节 法律尽职调查
第三节 基金发起与并购交易涉及的法律文件
第四节 交易结构中的法律审核
第五节 基金发起与并购交易的审批与批准
第六节
基金与并购的法律焦点与实务问题
“对赌”条款
投资人权利与国有产权转让
基金设立与并购交易的法律程序
第四章 基金与并购财务税务考虑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结构设立的税务考虑
第二节 并购财务税务尽职调查
第三节 交易结构的财务税务考虑
第四节 估值
第五节 并购中的财务问题与会计处理
第六节 收购后的财务控制
培训师介绍
衣锡群 中国股权投资基金协会常务副会长
古军华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叶有明 乔丹投资(上海)有限公司总裁
李 肃 和君创业咨询集团公司总裁
潘跃新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石铁军 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王 波 埃森哲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严 圣 高智发明中国区总裁
朱小辉 天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张晓森 中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郭兆基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本课程名称: 第二期“PEMA(并购与基金)精英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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