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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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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授课水平0低0%
服务态度0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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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课程收益:
1)计算机硬件基本组成;
2)计算机常用软件使用知识;
3)计算机操作系统应用基础知识;
4)数据处理基础知识;
5)计算机网络(因特网)应用基础知识。
(2)电子商务基础知识
1)电子商务的基本概念;
2)电子商务基本业务流程。
(3)网络营销基础知识
1)网络营销的主要方法;
2)网络商务信息的收集与整理。
(4)电子支付基础知识
1)电子支付流程;
2)电子支付工具。
(5)物流配送基础知识
(6)电子商务安全基础知识
1)计算机安全使用知识;
2)电子商务安全管理制度。
(7)电子商务法律法规常识
培训颁发证书:
课程大纲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师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电子商务师培训质量和鉴定质量,应各地培训和鉴定机构的要求,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指导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07年 4月18日至23日在南京举办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培训内容
(一)电子商务师知识技能体系介绍(含二、三、四级)
(二)电子商务师三、四级教学指导
(三)电子商务师实训系统安装、管理及使用讲解
(四)鉴定技术平台安装、管理及使用讲解
(五)培训及考试过程中常见问题解答
(六)电子商务发展前沿
(七)电子商务专业实习实训指导
二、培训对象和要求
(一)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的鉴定机构、远程培训辅导站的办学单位指定的授课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参加师资培训的人员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使用互联网。
三、申报条件
――电子商务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专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高级电子商务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者。
四、资格认定
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合格证书》。
【我们的承诺】
100%一次通过 90天内取证 否则全额退款
证书全国通用、终身有效 电子注册、国家工作网查询
【学习时间】
循环开班
外地学员可以远程教学,轻松拿证 工作学习两不误!
注: 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需带3张一寸彩色照片,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
本课程名称: 电子商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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