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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课程名称: 2011年宁夏地区企业培训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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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内容与课纲相符0低0%
讲师授课水平0低0%
服务态度0低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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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这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工作步入了新的发展阶段,进入了高效、法制、规范的高速发展新时期。据统计,目前银川市物业从业人员持证比例还不到20%,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上供不应求,炙手可热。
一、培训内容
物业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内容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
识和物业管理方案制订、客户管理服务、物业维护管理服务、环境管理服务、管理与培训、综合服务等专业工作要求。
二、上课时间及培训方式
培训时间:面授课于2010年8月至11月。
周末班:每周六、日白天上课,详细时间见课表。
三、培训级别
助理物业管理师(三级)、物业管理员(四级)
四、报名提交资料
报名资料:毕业证A4复印件一份、身份证A4复印件一份、一寸彩色近照7张。
五、培训费用: 单位:元
类别 级别 三级 四级 备注
培训费 900 600 (团体报名或7月15日前报名优惠教材)
鉴定费(代收) 230 180
教材费 70元/套
附:报名条件(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物业管理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
――助理物业管理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注明:以上所有须经正规培训合格方可报名参加考试。
本课程名称: 2011年宁夏地区企业培训师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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