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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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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课程时长:1.0天
  • 授课讲师: 刘生敏
  • 课程分类:其它
  • 课程编号:1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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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委员、业主代表、热心业主;居民委员会书记、主任,房产办主任及管理人员,物业公司管理人员

课程收益:

提高业主委员会、业主的自我管理能力,规范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

培训颁发证书:

业主委员会从业人员培训结业证书

课程大纲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实务
一、几个重要名词
1、业主
2、业主代表
3、业主大会
4、业主代表大会
5、业主小组
二、业主大会
(一) 业主大会成立条件
(二)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筹备组的建立和工作
(三)业主的身份认定
(四)业主、业主代表投票权的计算
(五)业主大会履行的职责
(六)业主大会的决定方式
(七)业主代表
(八)业主小组
(九)业主大会公章使用管理
(十)业主大会解散备案
三、业主委员会
(一)业主委员会的组成
1、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
2、 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
(二)业主委员会的备案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1、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定;
2、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3、业主公约;
4、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名单和基本情况。
 (三)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主任的职责
1、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
2、 业主委员会主任的权利义务
(四)业主委员会会议
1、业主委员会会议召开
2、业主代表补选或调整
3、业主委员会委员缺额增补
(五)业主委员会的变更和终止
1、业主委员会换届选举
2、业主委员会换届备案
3、业主委员会变更备案
4、业主委员会换届、分立和合并后的工作和财物移交
(六)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终止和罢免
(七)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管理
1、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经费来源、使用
2、业主委员会公章使用管理
3、业主委员会档案管理
4、资料的管理和移交
5、业主委员会的日常管理
四、原有业主委员会职能的转变
1、 依据
2、 操作程序
五、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特殊规定介绍
六、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的最新规定介绍
维修资金的交纳、使用、续筹和审核
一、 维修资金的交纳
1、 法规依据
2、 交纳标准
3、 交纳时限
二、 物业维修资金的使用
1、 使用申报
2、使用审批
3、物业维修资金的支取
三、 物业维修资金的续筹
1、 续筹前提
2、 续筹方案与标准
3、 实施办法
四、 物业维修资金的审核
1、 审核原因
2、 审核依据
3、 审核要点

本课程名称: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运作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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