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简介:
(一)为了反映企业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状况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宏观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二)档案建立范围为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涉及国计民生和健康安全的重点产品生产企业、国有工业企业、销售收入500万以上的非国有工业企业及国家企业联系网点企业企业集团公司下设多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则根据在地原则各企业分别填写;但集团总公司若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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