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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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2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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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第一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第二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标的超过100万元的;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联营、合资、合作合同;重大涉外合同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标的超过500万元的;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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