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劳资关系暂行处理办法
0
星级:
编号:120945
加入收藏
资料简介:
【章名】全文第一条为了贯彻“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经济政策与劳动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一切私营工商企业第三条私营企业主(以下简称资方)与被雇佣工人、职员、店员、学徒及杂务人员(以下简称劳方)之间的关系凡属本办法未规定者得由劳资双方协议签定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规定但集体合同或劳动契约不得与本办法的内容相抵触附注:集体合同系为规定劳资双方的权利义务的一定时间的书面合同在同一行业的劳资双方可订立同行业或产业总的集体合同在一个工厂企业中的劳资双方亦可订立单独的集体合同劳动契约为规定某一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