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0
星级:
编号:120909
加入收藏
资料简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的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认证是指由认证机构证明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符合相关技术规范、相关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或者标准的合格评定活动 本条例所称认可是指由认可机构对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实验室以及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人员的能力和执业资格予以承认的合格评定活动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认证认可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四条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 国家对认证认可工作实行在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