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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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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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规范对企业破产案件的审理结合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辖 第一条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条 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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