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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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简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有利于发明创造的推广应用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第三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负责管理全国的专利工作;统一受理和审查专利申请依法授予专利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 第四条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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