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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814
2、牵头单位:(1)开发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法定条件后三十日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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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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